服務條款
   
服務提供需視乎情況而定。
   
領事館有權簽發不同簽證類別,需視乎申請人所提供資料而定。領事館在辦理簽證的過程中,可以隨時要求申請人提供額外資料。
   
簽證上的條款,包括簽證種類、有效期、逗留期限及入境次數均由領事官員根據印度的有關法律和規定做出決定,並受印度法律所約束;領事官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印度法律和規定的簽證申請;領事官員有權拒發簽證或取消已發簽證並無需說明理由。
   
付款,取消及退款 
付款
簽證費用於辦理申請時一併提交。
取消及退款
所有簽證手續一經確定,在一般情況下,不論申請人取消或被有關當局拒絕申請,所有簽證費用概不發還。如申請人獲得簽證費退款,須繳付 港幣150 手續費 。
詳情請致電服務熱線(852) 2369-9991或電郵 sales@hotelinhongkong.net
所有資料只供參考;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